首页 > 政策法规 > 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误区与对策 返回首页

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误区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8/2/6 15:43:20

我国要建立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的社会综合治理制度,是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紧密联系的人才制度。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但是绝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现成的制度。要从政府、社会(含市场)和企业三个层面来构建这一制度,单纯从企业一个层面入手,是建不成这个制度的。

有人认为社会职业为“企业经理”的人,就是职业经理人;有人认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又担任“企业经理”职务的人,就是职业经理人;有人认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获得过工商管理专业(或类似专业)学历、学位以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又担任企业经理职务的人,就是职业经理人;有人认为从人才市场上聘用的经理人,就是职业经理人……目前社会上对职业经理人的含义理解众说纷纭,甚至连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目标、性质和任务的认知也不统一。

认知的不统一,造成了后续有关职业经理培训、评价、认证、考核等各方面的混乱。因此,要推进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促进中国职业经理人事业发展,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及职业经理人组织需要理顺和统一对职业经理人的相关认识。

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认识误区

中职协认为,职业经理人是指长期从事“企业经理”社会职业,具备社会公认的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获得全国人才市场统一认可的职业身份的企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的“职业”,一定要突出其职业的社会属性,突出其具备社会公认的职业资质,突出其人才市场统一认可的职业身份。这就把对经理人的职业化、市场化(含人才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含义)、专业化(含国际视野的理念、开拓国际市场的意识和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综合起来了。

不光是概念,社会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目标、性质和任务的认识也不明确。中职协认为,职业经理人制度包括政府层面的治理制度、社会层面的治理制度和企业层面的治理制度。这项制度体现了对企业经理人在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基础上实现职业化的综合要求。不能把职业经理人制度当作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更不能把它单纯看作是企业经理薪酬市场化的制度。

针对这一点,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研究,尽快明确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含义、性质、内容和要求。

最后,有关部门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缺乏总体系统设计,包括在哪些地方推行、制度含义的清晰论述、具体的制度改革方案,中组部、人社部应牵头,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尽快制定出一个在我国建立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

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配套改革                                                                                       (一)建立一个崭新的人力资源的社会综合治理制度

我国要建立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的社会综合治理制度,是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紧密联系的人才制度。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但是绝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现成的制度。要从政府、社会(含市场)和企业三个层面来构建这一制度,单纯从企业一个层面入手,是建不成这个制度的。但是,可以以企业作为突破点,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建立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尤其是在国家出资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之时,必须要与国有企业人事干部制度改革相配套。人事干部制度不改革,诞生的所谓“职业经理人”是扭曲、变形的职业经理人,是带有明显国有企业标记的职业经理人,是人才市场不能独立配置、不能评价市场价值的职业经理人。国有企业的经理,实际上是具有国家行政级别企业负责人,如果他们这种行政身份不取消,职业经理人的社会职业身份很难建立。

(二)选聘职业经理人应是市场化的方式

职业经理人是具有市场价值和市场认可的职业身份的经理人。选聘职业经理人应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职业经理人改革的关键是身份管理的改革

职业经理人是市场配置的优秀人力资源,是在人才交流中体现其价值的,其职业资质是社会公认的,其职业身份是市场认可的。对职业经理人的管理需要按照其市场价值、职业身份实行管理,从而保持其社会职业的特点。

(四)对职业经理人的考核评价要分社会的资质评价和公司的业绩评价两个层次

对职业经理人社会的评价主要指市场评价,对职业经理人任职业绩的评价主要是企业内部的评价,要体现企业主要出资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权力机构(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公司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和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共同的意愿。考核评价要以相关法律、公司章程、聘任合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

(五)职业经理人的退出要依法办理

职业经理人的退出涉及到职务的解聘和辞退,有的还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以及公司员工身份的解除,这些都要依法、依规、依章、依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理。在聘任职业经理人时,就要设计好职业经理人退出的程序和条件。

(六)建立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薪酬标准

根据职业经理人岗位的责任、风险和贡献,坚持以岗定薪、以人定薪,按责取酬、按绩取酬的原则,实行岗变薪变、人变薪变、责变薪变、绩变薪变的管理制度。

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

(一)建议把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与人力资源治理制度改革和企业改革结合起来,系统推进。不要把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仅仅当作是企业改革的内容,仅由主管企业改革的机构或者企业自身去推进。

(二)建议中组部、人社部参与牵头推进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点在于人力资源社会治理制度的创新,这一任务在国家人才建设规划中也有说明,中组部、人社部都有分工承担落实的责任。

(三)建议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要牵头推进民营经济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发文单位。该规划提出“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和人才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经营管理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职业董事、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市场,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等任务。

(来源:重庆职业经理人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591-87383141 87383099
技术支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信息中心